(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215)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4小时储能电站项目储能EMS系统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5.9万千瓦×4小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到场,20天内完成系统调试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EMS软件、智能运维平台、吉瓦时级电池储能电站自适应精准控制软件、吉瓦时级电池储能电站智能分析软件及相应硬件设备等(详见技术规范)。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21501 储能EMS系统 储能EMS系统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储能EMS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提供EMS系统成套软硬件供货业绩至少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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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