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公司2024年一/二期锅炉受热面及制粉系统检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安顺公司2024年一/二期锅炉受热面及制粉系统检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招标人共建设4台300MW国产亚临界凝汽式燃煤机组,一期(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工程为1号、2号机组,其中1号机组1998年12月12日运行,2号机组1999年8月25日运行。二期(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工程3号、4号机组于2001年11月25日正式开工,于2003年全部建成投产。
地理位置: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马官镇太平村。厂址东距安顺市25km,东北方向距普定县12km,西距六枝县25km。
根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03)和安顺公司的检修要求,计划于2024年机组调停时间进行受热面检修、3号炉制粉系统A修,而在等级检修中需进行锅炉清灰和冲洗。
2.1.2 招标范围:
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锅炉受热面检修换管、受热面冲洗、制粉系统等级检修、烟风道清灰、空气预热器/除雾器冲洗、吸收塔清塔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1.2工期:预计从2024年05月0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锅炉检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业绩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锅炉检修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1名拟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4 10: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