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精城特种陶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编号:202317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投售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湖南精城特种陶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十二路18号,湖南精城特种陶瓷 厂区内部。湖南精城特种陶瓷 屋顶光伏利用面积约1.7万m2,共采用585Wp单晶单面组件3426块,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总容量为2004.21kWp,交流侧容量为1578kW。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湖南精城特种陶瓷 厂区内建筑物屋面建设光伏电站,湖南精城特种陶瓷 屋顶光伏利用面积约1.7万m2,周边无遮挡物,受日照时间长,场内交通状况较好,施工安装条件较好,比较适宜建设光伏电站。氧化铝制品车间、半成品库、机械安装车间、成品仓库建筑物屋面为彩钢瓦屋面,采用沿屋面平铺安装方式,综合楼为混凝土屋面,采用阳光棚安装方式,成型车间、烧成车间、氧化锆制品车间为混凝土屋面,采用固定倾角支架安装方式。项目主要由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并网配电柜等组成。所发全部电量将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进行消纳。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厂房屋顶技术安全改造、原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后期维护。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16、《电能质量标准电压波动和闪动》GB 1232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9、《电能质量标准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19、《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2005、《光伏PV系统并网接口特性》GB/T 20046-2006、《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SJ/T11127-1997、《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安全要求》IEC 62109-1 ED.1、《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 0004-2009、《光伏并网系统用逆变器防孤岛测试方法》IEC 62116-2008及其他有关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线缆、支架、并网柜等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设备、逆变器、汇流箱及并网柜等设备的安装、配线等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系统试运行等工作。
安装标准容量组件的功率≥215Wp每平方米,光伏电站总容量约2004.21kWp。光伏组件串接入对应的组串式逆变器;经逆变后交流输出接入并网柜,最终接入厂区原配电室0.4kV母线侧并网。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要求年度利润无亏损。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承担过一个1MW分布式光伏电站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盖章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3.1.9施工机械设备: /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无在建工程情况,湖南省内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省外企业除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外,还须另行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企业开具的证明文件);(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49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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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