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57)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 多媒体展示智慧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多媒体展示智慧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7/16-QT-15701 多媒体展示智慧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 在华电福建区域综合运营管理中心大堂、休闲区及10间会议室采购多媒体展示智慧设备并完成系统集成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多媒体展示智慧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项400万元及以上的LED大屏建设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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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