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安区中心医院正负压、水处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4000050
2.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宝安区中心医院正负压、水处理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附件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新版医疗器械注册证无需提供附件; 3.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 、 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9日(北京时间)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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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l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