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1/21-SG-002)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桩基施工招标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进场开工时间暂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主),合同总工期5个月(暂定),桩基具体区域完工时间满足工程需要,具体工期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如开工时间延后,各节点工期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1/21-SG-00201 桩基施工标段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厂区内所有桩基(不包括试桩、铁路专用线桩基、桩基检测、第三方土建检测试验等),工程量及技术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注意:地基处理范围、方案未确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施工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工程量超过40000 的桩基项目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该项目合同包含封面、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签字盖章页等的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质量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