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青龙寺煤矿分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老高川镇庙湾村,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服务年限39.1年,配套选煤厂生产能力500万吨/年。于2018年12月正式投产,至今已运营5年。煤矿距离神木市45公里,距离府谷县50公里。青龙寺煤矿分公司的所有煤矸石,从煤矸石中回收矿产品,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即煤矸石通过二次洗选后,将没有发热量的矸石用于生产建筑材料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要求,从煤矸石中回收矿产品,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需委托符合省、市资质要求的第三方综合利用青龙寺煤矿煤矸石。
2.1.1招标范围:投标人将煤矸石拉运至投标人综合利用场区或者生产线(如砖厂等)进行综合利用,投标人确保煤矸石在运输及综合利用环节全过程依法合规,所生产出的产品由投标人所有,由于投标人违规行为造成的环境事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负相关法律责任。青龙寺煤矿选煤厂洗选矸石、井下矸石年产生量约47万吨,具体以实际拉运量为准。排放煤矸石的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需要外排煤矸石数量及排放时间为准。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或总价使用完后合同终止。
2.1.4 服务地点:青龙寺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成功,且注册类别为“固废利用企业”,提供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完整网站或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及生产能力批复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及通过验收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矸石综合利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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