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SG-096)
一、招标条件
西黑山一号矿井主、副斜井及部分矿建二期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200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西黑山一号矿井主、副斜井及部分矿建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包含主斜井井筒(斜长695.7m,净宽4.6m,净断面14.8m2)、副斜井井筒(斜长739.8m,净宽6.0m,净断面23.1 m2)、主副井联络巷(长度75.6m,净断面17.3m2)、一水平运输大巷与主斜井搭接硐室(长度414.3m)、永久避难硐室(50.7m)、清理撒煤硐室(78m)、一水平主运大巷(长度1628m,净断面16m2)、一水平辅运大巷(长度1179m,净断面20.2m2)、一水平回风大巷(长度2481m、净断面20.7m2)、大巷联络巷(200m)等,计划工期480天。具体以招标施工图为准。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SG-09601 西黑山一号矿井主、副斜井及部分矿建二期工程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黑山一号矿井主、副斜井及部分矿建二期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一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煤矿斜井井筒施工完工业绩或1项煤矿巷道施工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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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