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SG-139)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和林格尔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一:包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风电场区25台风机检修道路、机位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的材料采购(含基础钢筋、商砼采购)、 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工程验收、临时租地(含相关费用)、植被恢复、环水保工程、弃渣处理的相关工作、费用等 。 标段二:包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风电场区23台风机检修道路、机位吊装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的土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山皮石、开山石)、材料采购(含基础钢筋、商砼采购)、 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工程验收、临时租地(含相关费用)、植被恢复、环水保工程、弃渣处理的相关工作、费用等 。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SG-13901 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标段一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标段一 1000 CHDTDZ118/17-SG-13902 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标段二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标段二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发电建设工程施工(至少包含道路施工和桩基施工)合同业绩不低于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风场道路、平台建筑工程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发电建设工程施工(至少包含道路施工和桩基施工)合同业绩不低于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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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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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