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7/17-QT-095)
一、 招标条件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 转型发展可行性研究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150MW火电机组转型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 2.4招标范围: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 转型发展所涉及内容:一是研究、地方淘汰落后产能和电网相关政策,论证阜新公司4台机组、送出通道现状与政策之间的适配关系及2台(#2、#3)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与现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间的适配关系;二是论证供热替代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全厂关停场景下的供热方案,研究2、3机组运行条件下热电解耦供热方案;三是论证依托现有存量煤电机组、送出通道如何发挥对新型电力系统调节支持作用,主要挖掘机组(电厂)的调相、调频、调峰等潜力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文件编制并通过集团公司的可研审查。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7/17-QT-09501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 转型发展可行性研究项目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 转型发展可行性研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电力市场、调度并网、区域能源中心类业绩不少于3项。(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等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 8.其他要求: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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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