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净化风机维修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净化风机维修
2.2项目类型:货物带安装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炭素厂焙烧区由两台36室焙烧炉及配套燃控系统组成,于2004—2005年陆续建成投入运行,设计产能年产12万吨。对应设置1套焙烧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两套脱硝装置、两套焦粉吸附沥青袋式除尘装置两套半干法脱硫装置。现净化系统共三台引风机,运行模式为两用一备,存在偏工况、效率低,不满足生产需求等情况,需进行升级维修。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
2.5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提供的设备包括机械、电气和控制都齐全的净化风机2套,包含高效节能风机2台、高压永磁同步电机2台(合同质保期内,投标人需在包头地区另外备用1台永磁同步电机)、配套阀门高压变频器及配电柜3台供货及安装,配套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铺设安装及风机基础设计提资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对设备的成套性、完整性、系统性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净化风机维修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至今)应具有最少2项与本项目同类设备的生产供货或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完整)。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HSE准入底线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18日09:00至 2024年01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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