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两台受损风电机组恢复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311001215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两台受损风电机组恢复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三峡能源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两台受损风电机组恢复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水深在24~30m 之间。本项目为两台6.45MW风电机组恢复工程,分别位于阳江沙扒二期项目31#机位和五期W34#机位,两台风电机组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14L集电回路和42L集电回路。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三峡能源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两台受损风电机组恢复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两台受损风电机组的恢复工作,包括从项目实施至风电场整体竣工验收(含质保期)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建筑工程、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所采用的修复方案应充分考虑阳江沙扒二期项目和五期项目已于2021年全容量并网发电。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6月底完成两台风机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详见技术部分)。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海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专业(海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已完工50MW及以上的国内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国内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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