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1项目名称: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1.2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
2.1.3 项目规模:建设年产200万吨焦化装置(焦炉炉型为炭化室高度不低于6.2m的单热式捣固焦炉,焦炉共两座一组),配套建设备煤、全干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系统及公辅设施等(部分设施利旧)。
2.1.4 工期要求:#1炉工期16个月(工期计算约定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2焦炉顺延3个月。
2.1 .1项目名称:贵州能源水城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1.2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
2.1.3 项目规模:建设年产200万吨焦化装置(焦炉炉型为炭化室高度不低于6.2m的单热式捣固焦炉,焦炉共两座一组),配套建设备煤、全干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系统及公辅设施等(部分设施利旧)。
2.1.4 工期要求:#1炉工期16个月(工期计算约定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2焦炉顺延3个月。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从初步设计、各专篇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勘、补勘,下同)、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施工、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招标人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操作手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电气规程、安全规程、消防规程、仪表规程、化验手册等相关规程、手册的编制。
(2)生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煤场、备煤、炼焦、脱硫脱硝、全干熄焦、焦处理、焦场、煤气净化等生产装置。
(3)生产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凝结水处理站、除氧给水泵站、酚氰污水处理站(实现零排)、消防水系统、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排水系统、厂区地下水监测井等;空氮站、液氮站、制冷站;全厂电气系统、110kV变电站改造;火炬系统、全厂通风系统、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系统;全厂智能化、智慧化系统。
(4)除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备煤除尘系统、焦处理除尘系统、筛焦系统除尘地面站、焦筒仓除尘地面站、焦炭快速装车装置除尘、机侧除尘地面站、焦侧除尘地面站、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焦炉机焦侧大棚基础等;焦炉机焦侧大棚及其地面除尘站整体设计。
(5)厂区非生产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人流、物流门岗(含警卫室)及公司大门、汽车衡及磅房、全厂中心控制楼、消防站、中心化验楼、危废暂存间、维修间、综合仓库、备品备件库房、氧气乙炔库房、煤焦制样室、小焦炉实验室;厂内道路、厂界围墙、公厕等。
(6)所有单项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机械设备及电气变配电设备、控制、通讯、照明、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消防、给排水、热力、化验、采暖、安全、节能、环保、隔音、卫生、起重、检修等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本项目新建装置桩基成孔、基槽(坑)开挖过程中如需处理现场遗留桩基、基础、地下管网等设施的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8)利旧设施:110kV变电站及站内的10kV变电站、循环水站、新鲜水池及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以上利旧设施的改造由投标人负责(具体改造工程详见单项工程要求)。
(9)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防雷接地设计审查、检测、验收;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变电站及配电室保护调试、设计规划文本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0)环保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水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水资源竣工验收评价、节能评估竣工验收评价等由招标人负责。
(11)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因此所产生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队伍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12)工程建设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到项目现场调研、会议、检查、组织的参观学习以及项目涉及的各类仪式、活动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所有设备首次装填的催化剂、吸附剂、填料、油脂、干熄焦烘炉用的冷焦及铁矿石由投标人负责,浓硫酸、洗油、碱液、氢氧化钙、脱硝用氨水、化验药剂、水系统药剂及酚氰废水处理站药剂等由招标人负责。
(14)投标人施工、单体调试、联动调试、烘炉期间用水、电、气(汽)、润滑油(脂)、通讯、临时气化装置及其管道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自装煤开始,生产消耗的煤、水、电、气(汽)由招标人负责,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归招标人所有。 (15)开工使用的低压蒸汽由热电站提供高温高压蒸汽,经减温减压后使用。此项工作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6)全厂管廊架设置管廊架标识牌,全厂所有管道设置管道标识,全厂所有塔器设备喷涂设备标识(含设备名称、设备位号、介质物料、有效容积、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等内容,常温设备直接喷涂在设备外表面,非常温设备须喷涂在保温层外表面),厂内道路设置道路标识、标线和安全环保LED屏等由投标人负责。
(17)全厂整体形象设计由投标人负责,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
(18)消防站勘察设计和消防系统控制器及上位机属于总承包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中;消防站采购及施工、消防车辆、应急物资不属于总承包范围。
(19)投标人负责全厂电气设备设施系统功能试验、性能等交接试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来执行,需第三方检验并出具报告。
(2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从初步设计、各专篇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勘、补勘,下同)、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施工、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招标人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操作手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电气规程、安全规程、消防规程、仪表规程、化验手册等相关规程、手册的编制。
(2)生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煤场、备煤、炼焦、脱硫脱硝、全干熄焦、焦处理、焦场、煤气净化等生产装置。
(3)生产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凝结水处理站、除氧给水泵站、酚氰污水处理站(实现零排)、消防水系统、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排水系统、厂区地下水监测井等;空氮站、液氮站、制冷站;全厂电气系统、110kV变电站改造;火炬系统、全厂通风系统、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系统;全厂智能化、智慧化系统。
(4)除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备煤除尘系统、焦处理除尘系统、筛焦系统除尘地面站、焦筒仓除尘地面站、焦炭快速装车装置除尘、机侧除尘地面站、焦侧除尘地面站、干熄焦除尘地面站、焦炉机焦侧大棚基础等;焦炉机焦侧大棚及其地面除尘站整体设计。
(5)厂区非生产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人流、物流门岗(含警卫室)及公司大门、汽车衡及磅房、全厂中心控制楼、消防站、中心化验楼、危废暂存间、维修间、综合仓库、备品备件库房、氧气乙炔库房、煤焦制样室、小焦炉实验室;厂内道路、厂界围墙、公厕等。
(6)所有单项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机械设备及电气变配电设备、控制、通讯、照明、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消防、给排水、热力、化验、采暖、安全、节能、环保、隔音、卫生、起重、检修等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本项目新建装置桩基成孔、基槽(坑)开挖过程中如需处理现场遗留桩基、基础、地下管网等设施的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8)利旧设施:110kV变电站及站内的10kV变电站、循环水站、新鲜水池及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以上利旧设施的改造由投标人负责(具体改造工程详见单项工程要求)。
(9)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防雷接地设计审查、检测、验收;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变电站及配电室保护调试、设计规划文本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0)环保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水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水资源竣工验收评价、节能评估竣工验收评价等由招标人负责。
(11)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因此所产生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队伍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12)工程建设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到项目现场调研、会议、检查、组织的参观学习以及项目涉及的各类仪式、活动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所有设备首次装填的催化剂、吸附剂、填料、油脂、干熄焦烘炉用的冷焦及铁矿石由投标人负责,浓硫酸、洗油、碱液、氢氧化钙、脱硝用氨水、化验药剂、水系统药剂及酚氰废水处理站药剂等由招标人负责。
(14)投标人施工、单体调试、联动调试、烘炉期间用水、电、气(汽)、润滑油(脂)、通讯、临时气化装置及其管道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自装煤开始,生产消耗的煤、水、电、气(汽)由招标人负责,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归招标人所有。 (15)开工使用的低压蒸汽由热电站提供高温高压蒸汽,经减温减压后使用。此项工作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6)全厂管廊架设置管廊架标识牌,全厂所有管道设置管道标识,全厂所有塔器设备喷涂设备标识(含设备名称、设备位号、介质物料、有效容积、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等内容,常温设备直接喷涂在设备外表面,非常温设备须喷涂在保温层外表面),厂内道路设置道路标识、标线和安全环保LED屏等由投标人负责。
(17)全厂整体形象设计由投标人负责,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确认。
(18)消防站勘察设计和消防系统控制器及上位机属于总承包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中;消防站采购及施工、消防车辆、应急物资不属于总承包范围。
(19)投标人负责全厂电气设备设施系统功能试验、性能等交接试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来执行,需第三方检验并出具报告。
(2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3-12-15 00:00 至 2023-12-20 23:59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