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已由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2〕30号)批准建设,
2.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云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包括:改建云南省水质实验室和大理州水质实验室两个项目,该项目的任务为通过更新改建云南省水质实验室和大理州水质实验室,并配置先进的实验室仪器设备,使云南省水质实验室达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评价标准全项目检测能力;大理州水质实验室根据承担的监测任务,达到常规项目的检测能力。本次招标项目为:云南省水质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
云南省水质实验室(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位于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大楼五层,实验室建筑面积800m2,主要改建内容为实验室环境设施系统、工艺设备系统、实验室通风空调系统、供电系统、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实验室给排水及废水处理系统等附属设施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建设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个月内需完成实验室改造、试运行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建设
2.6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 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须提供承诺);未在“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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