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瀑布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汉源县和甘洛县境内,是大渡河中游控制性水库工程。坝址位于大渡河与其支流尼日河汇口处上游觉托村附近,下游距乌斯河镇7km,上游距汉源县城28km。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泄洪与放空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及尼日河引水入库系统组成。工程具有发电、梯级补偿、防洪、拦沙等综合效益。电站总装机容量360万kW,保证出力92.6万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7.9亿kWh。水库正常蓄水位850.00m,汛期运行限制水位841.00m,死水位790.00m,消落深度60m,总库容53.37亿m³。
拦河大坝为砾石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186m,坝顶高程856.00m,坝顶长540.5m,坝顶宽度14m。上游坝坡1:2和1:2.25,下游坝坡1:1.8,坝体断面分为四个区,即砾石土心墙、反滤层、过渡层和堆石区。上、下游围堰作为坝体堆石的一部分。左坝肩设有3孔溢洪道,孔口尺寸为12m×17m(宽×高),出口采用挑流消能。
引水发电建筑物布置在左岸,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地下厂房系统、开关站等组成。电站进水口底高程765.00m,压力管道共6条,内径9.5m,地下厂房系统由主副厂房、主变室、尾水闸门室、尾水管及连接洞、母线洞和2条无压尾水隧洞及其他附属洞室等组成,主厂房内安装6台单机容量60万kW的水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尺寸294.1m×26.8m×70.1m(长×宽×高)。
深孔无压泄洪隧洞布置在左岸,进口底板高程795.00m,洞长约2024m,圆拱直墙式断面,宽度12.0m,洞高15.0m~16.5m。出口位于瀑布沟沟口附近,采用挑流消能。
放空洞布置在右岸,采用深式有压进口与竖井式闸门井结合的布置形式,底板顶高程730.00m;隧洞总长约1136m,出口底板高程679.00m,采用挑流消能,水流泄入大渡河与尼日河的汇口段。
尼日河系大渡河的一条支流,在瀑布沟坝址下游右岸约700m处汇入大渡河。为利用尼日河水量,在尼日河开建桥下游建低闸,枯期引尼日河水入瀑布沟水库,引用流量80 m³/s,可增加瀑布沟水电站保证出力6万kW,年发电量增加5.4亿kWh。
大渡河公司瀑布沟电站坝后新增量水堰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渡河干流与支流尼日河汇口处上游,受尼日河来水影响较大,其中尼日河近年最大流量1700m³/s,最小流量不低于10m³/s。每年7-9月瀑布沟不引水,河道处于天然状态。为减少汛期尼日河来水以及瀑布沟溢洪道泄洪对建设工程的影响,大渡河公司瀑布沟电站坝后新增量水堰工程必须在主汛前完成。
2020年瀑布沟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认为瀑布沟大坝埋设在心墙坝轴线位置 P101、P84、P85三个测点渗压水位偏高,测值均与库水位相关性好,虽然目前渗透坡降小于心墙料渗透允许值,但长期高渗透压力运行存在渗透稳定风险,且坝下游未设置量水堰,应增设量水堰,其具体布置可结合坝下游施工围堰防渗体设置。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混凝土防渗墙、量水堰及自动化监测系统等主体工程项目,以及为实施上述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辅助设施工程等项目。具体如下:
(1)混凝土防渗墙
量水堰覆盖层采用一道悬挂式混凝土防渗墙防渗,布置在坝下弃渣下游,防渗中心线桩号为坝+544.05,防渗墙顶高程675.00m,量水堰处防渗墙顶高程673.00m,防渗墙厚0.6m,防渗墙伸入原河床地面以下10.0m,底高程约为657.00m,最大墙深18m。
(2)量水堰渠道
防渗墙施工完成后,在保证不破坏下游坝坡的前提下,在左岸开挖防渗墙顶,开挖深度为2.0m,并向下游开挖量水堰渠道,长约8.0m,渠道断面净尺寸2.0m×2.0m(宽×高),渠道壁厚0.2m,底板厚0.3m,渠道末端接下游河床。考虑汛期河流对量水堰及渠道的冲刷影响,在渠道基础底部设长8.0m、深16m的混凝土防渗墙,防渗墙顶部与渠道基础底板连接,并在防渗墙及渠道两侧回填大块石。
(3)防护工程
考虑大坝下游洪水对量水堰渠道及下游弃渣边坡淘刷的影响,对大坝下游弃渣开挖边坡、量水堰防渗墙顶部两侧及量水堰渠道两侧采用预制混凝土块进行防护, 预制混凝土块尺寸1.0m×1.0m×1.0m(长×宽×高)。
(4)自动化监测系统
自动化监测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1)大坝下游围堰6个地下水位长观孔,长观水位孔安装渗压计实现自动化监测,渗压计电缆拟采用PE管保护,挖槽条带牵引到坝后693观测房,693观测房新增1台MCU,采用已有TCP/IP光纤通讯的网络与瀑布沟监测管理中心站连接。
2)量水堰渠道内安装量水堰堰板、磁致式收缩液位传感器等设施。
3)在大坝坝脚下游左岸增加遥测水位计用于水位监测,采用不锈钢管,用锚杆焊接固定,内置渗压计,电缆牵引至坝后693观测房新增MCU,用以进行水位自动化监测。
2.1.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程计划2024年1月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15m 及以上基础防渗处理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 1 份,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合同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15m 及以上基础防渗处理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15m 及以上基础防渗处理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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