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2527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21]18号)批准建设,长春市地铁 作为本项目业主负责工程的实施,中机国际招标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长春市地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1、资金来源
招标人已获得资金,用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并支付技术文件费、设备安装督导费、设计联络费等相关服务费用。
招标范围:本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号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货、运输、仓储、交货、安装督导、测试、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验收、试运行、开通、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货物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空港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
国产化率要求:国内生产和供货部分的价格须不低于合同总价的65%。
交货
交货期安排: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底全线全功能通车试运营,具体交货期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
3.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境内至少具有1个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信号系统的开通运营业绩;
3.3投标人近3年(2020年度~2022年度)未出现连续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上述3.1-3.3项要求并为技术责任方。
3.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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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