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江苏能投江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0.5MW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31100131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江苏能投江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0.5MW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江都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江苏能投江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0.5MW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境内,利用区内的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及居民屋顶开展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所在地江都区位于扬州市西南侧,与邗江区、广陵区以长江、夹江、芒稻河为界,区内工商业体系发达,屋顶资源丰富,规划安装容量555.75kWp。
本工程拟采用标准功率为545Wp及以上的单晶硅光伏组件,装设组串式逆变器,通过并网设备接入用户的400V配电侧,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建设
2.2 招标范围
三峡江苏能投江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0.5MW发电项目,规划安装容量为555.75kWp。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运维、配合结算审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如需)、用地手续(如需)、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租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3年12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4年2月29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024年2月29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取得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④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5MWp及以上或3个单体500KWp以上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累计容量1MWp及以上的已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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