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项目智慧水务管控系统工程硬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3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都昌项目智慧水务管控系统工程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西都昌项目智慧水务管控系统工程总体建设范围覆盖都昌县中心城区、21个乡镇和蔡岭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智能感知体系建设;
(2)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本次采购主要为江西都昌项目智慧水务管控系统工程的硬件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西都昌项目智慧水务管控系统工程硬件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流量计、液位计、监控设备、服务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控制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等),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货、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单位)完成,但本项目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0天内完成首批通知的设备供货,后续设备在收到买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
(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仪表设备生产制造商(至少能生产水质或水量自动监测设备)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处理仪表供货业绩;且上述供货的设备须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用户使用证明、不低于150万元的合同内设备物资的供货发票(其中,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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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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