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标 员工通勤班车租赁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5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北京招标 员工通勤班车租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员工通勤班车租赁,包括3条线路。员工通勤班车租赁,包括2条线路。线路1:北京北七家华能人才基地至员工集体宿舍工作日通勤班车。线路2:北京北七家华能人才基地至河北石家庄周末及节假日通勤班车。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3 标段划分: 北京招标 员工通勤班车租赁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等
2.5 服 务 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资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以上大型企业通勤班车租赁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