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3110013116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长龙山电厂交通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2024年长龙山电厂交通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2024年长龙山电厂交通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1日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日15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见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厂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为保障长龙山抽水蓄能电厂员工生产用车和公务用车以及通勤需求,需采购交通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服务范围包含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服务;工区及区间通勤服务;提供临时租赁服务。
本项目目标为质量、成本、安全、进度符合公司要求,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2.2.1 提供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
提供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包括4辆越野车、3辆皮卡车、2辆商务车、1辆轿车。服务期内首次提供公务及生产车辆购置年限不超过1年且车辆里程不超过2千公里。启用时间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2.2 提供工区、区间通勤服务。
包含1辆28座及以上宇通大客、1辆20座宇通T7,服务期内首次提供车辆购置年限不超过1年且车辆里程不超过2千公里。根据招标人需求,每周一至周日运行,启用时间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2.3 提供临时租赁服务。
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临时租赁服务,按台班次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信誉等方面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汽车租赁资格备案或汽车租赁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至少3项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框架合同下存在多个子合同的仅累计1项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注:①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子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等,框架协议须提交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或子合同)和结算发票的以结算发票为准。)
- 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至少有1年无亏损。
- 信誉要求:未处于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 其他要求: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长江三峡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平台”,服务
没有在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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