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省南通市。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3-10-01-446-01 | 通州海力分布式屋顶光伏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江苏如东H4、H7陆上集控中心风光储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范围: (一)通州海力分布式屋顶光伏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建设容量2.9573MW,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必须按发包人管理要求开展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工作并取得相应合法批复文件,提供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资料,负责按发包人管理要求办理开工所需所有合规性手续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场所及现场施工等相关事项;所有涉及屋顶业主的沟通事宜,均由EPC方负责对接、协调; 项目建设详细设计、设备采购、建安施工、调试及检查、72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类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报批、设计、评审等完成并网的所有工作、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监、并网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材料、设备供货范围及方式: 1)逆变器:甲定乙购。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暂估价见报价表。招标人按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中标价格,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2)光伏组件:甲定乙购。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暂估价见报价表。招标人按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中标价格,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3)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之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人采购。其中:主要设备必须经招标人审定同意(主要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江苏如东H4、H7陆上集控中心风光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设容量259.5KW,自发自用、风光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包括地面光伏系统、光伏车棚、小微风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按照甲定乙购原则,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招标人按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采购,且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由投标人进行采购、安装及质保服务;其他设备由投标人采购,招标人审定)、建安施工、调试及检查、72小时试运行(含验收各类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设计、评审等工作、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安全设施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材料、设备供货范围及方式: 1)逆变器:甲定乙购。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暂估价见报价表。招标人按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中标价格,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2)光伏组件:甲定乙购。投标阶段以暂估价计入,暂估价见报价表。招标人按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集中招标,提供光伏组件的中标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中标价格,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3)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之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人采购。其中:主要设备必须经招标人审定同意(主要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投入运行, 6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1)、2)
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
近五年内(从2018年10月01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3MW及以上屋顶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以完工证明或已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联合体投标:
近五年内(从2018年10月01日至截标时间)承担设计工作成员单位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3MW及以上屋顶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业绩;承担施工工作成员单位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3MW及以上屋顶光
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完工证明或已并网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近3年内具有已完成的以上业绩要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
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职文件证明)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全天。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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