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宁夏泾源县一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31100121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宁夏泾源县一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宁夏泾源县一期 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位于宁夏固原市泾源县大湾乡六盘村西北侧约2km位置处,邻近 储能电站,地处两条县道相交丁字路口西北角。站区西北侧约1000m处为绿塬330kV汇集站,南侧及东侧紧邻泾源县大湾乡境内县道。场址东距福银高速公路约 2km,南距 G312国道约3.5km,场区周边有县级道路通过,场区设备可以通过福银高速运至场址周边,再经现有县乡村道路运至本厂区内,交通运输较便利。
本次新建储能站场地总用地面积约为40028.74 ㎡,本期用地面积约为20121.74㎡,二期预留用地面积约为19907.0㎡,本工程电化学储能电池型式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本期建设储能容量为100MW/200MWh,计划远期扩建为200MW/400MWh,本期拟配置30个3.35MW/6.709MWh预制舱式储能单元,通过4条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新建的110kV升压站,拟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绿塬33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路约1公里(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三峡能源宁夏泾源县一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初步设计至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要求的所有调试、涉网试验及相关手续;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科研课题研究、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3年11月10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须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项独立储能或综合能源或多能互补或风电或光伏配套储能(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09时整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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