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SG-091)
一、 招标条件
西黑山一号矿井110kV供电线路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67.5km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西黑山一号矿井两回路110kV供电线路工程,总长度67.5km。Ⅰ回路由石钱滩220kV变电站110kV侧已建2#双回路分支塔起至拟建西黑山一号矿井110kV变电站;Ⅱ回路由兴盛220kV变电站110kV侧起至拟建西黑山一号矿井110kV变电站。两回线路均为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架设两根OPGW-24芯光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图为准。包含塔基、线路工程施工以及施工临时用地、草原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满足线路送电验收的所有工作。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SG-09101 西黑山一号矿井110kV供电线路工程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黑山一号矿井110kV供电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3项已建成投运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工程完工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