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22-QT-01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 供热巡检回访及调度委托运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607万供热面积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项目周期三年,以招标方通知的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2/22-QT-01801 供热巡检回访及调度委托运营 克拉玛依发电公司三年所属51.77Km一级管网,347.76公里二级管网,54座换热站,近3.4万户热用户的巡检、回访服务、调度运行调整、定期试验、设备文明卫生、本安企业达标等工作。项目日常人员总数为26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项目经理1人,片区经理3人,专职安全员1人),调度8人,巡检回访服务人员13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巡检回访及调度委托运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条件: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供热委托运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同文本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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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