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物资仓储、保管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项目地点: 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物资仓储、保管、设备监造服务采购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条件”)
序号 |
工作名称 |
范围内容 |
工期 |
服务地点 |
1 |
到货、卸货、发货管理 |
1、负责甲方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基建期内甲供物资甲方库区(含租赁库房)的物资到货接车、卸车、保管、发货装车; |
合同签订生效18个月或甲方项目建设期内,以先到时间为准 |
甲方项目建设工地 |
2 |
物资出入库台账管理 |
1、负责甲方SAP系统的账务处理(含培训、账号申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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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资资料管理 |
1、收集整理物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清单、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料、检斤单据、质检单据、交接领用单据、入出库单据等进行建档留存,根据项目需要移交甲方档案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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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材料监造、催货 |
1、定点监造:接甲方通知后,监造期限不高于120人天,赴成都监造锅炉制造进度; 2、不定点催货:接甲方通知后,甲方建设期内不高于100人天,限国内区域内催货。 |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18个月或甲方项目建设期内,以先到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仓储、物流企业。(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8年-至今),管理仓库面积≥20000m2,或具有单份仓储保管合同≥20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28 17:00——2023-10-16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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