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 烟台分行
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银行股份 烟台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CYT202314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开发区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食堂服务类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银行烟台分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5、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0、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须体现授权代表姓名)。
12、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中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入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
福山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3
保税港区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4
莱山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5
南大街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6
市南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7
芝罘支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帐 号:38110188000199244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2、
七、
1、
2、
发 布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