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上榆泉煤矿惯导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上榆泉煤矿位于山西省河曲县城南25公里处之黄河东岸,行政区划隶属河曲县沙坪乡、鹿固乡、巡镇管辖。井田面积29.8平方公里,截止2022年底保有资源储量8.96亿吨,剩余可采储量5.75亿吨,矿井原核定产能500万吨/年,2022年核增产能为700万吨/年。
上榆泉煤矿为尽快实现中级智能化矿井的目标,按照《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评级及奖励办法(试行)》及《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2版)》相关标准及要求,采购惯导装置一套。
2.1.2招标范围:采购惯导装置一套。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1.4质量要求:
2.1.4.1所供货物到货时需提供纳入安标管理范围内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电气类产品还具有适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防爆合格证。
2.1.4.2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包括:①设备总图②使用维修说明书③相关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1.4.3 所供货物需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煤安证名称:矿用隔爆型惯性导航仪或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陀螺仪或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陀螺仪或矿用隔爆型陀螺仪)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已完成的采煤机或掘进机或掘锚一体机的惯导装置销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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