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TX-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9家火电厂2023年度脱硝催化剂采购与处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公司所属4521m脱硝催化剂采购与处置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9月-2023年12月(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TX-00101 脱硝催化剂采购与处置 对阜康发电公司#1,#2机组;红雁池发电公司#1,#2机组;北一发电公司#4机组;红雁池 #1,#2,#4机组;乌鲁木齐 #1,#2机组;昌吉 #1机组;阜康热电公司#1,#2机组;哈密煤电公司#2机组;伊犁煤电公司#2机组的催化剂进行采购与旧催化剂处置。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催化剂采购与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须提供处置合同或意向协议)进行危废转移、处置工作,投标单位须提供满足废催化剂处置要求的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单位应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录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已完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审批通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脱硝蜂窝式催化剂供货或包含供货的更换改造成功投运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业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