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白章等2个村、富恒乡白荞等3个村土地(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白章等2个村土地(补充耕地)项目、大理州漾濞县富恒乡白荞等3个村土地(补充耕地)项目由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大自然资耕【2022】140号、大自然资耕【202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项目建设项目计划产生新增耕地14.1750公顷,新增耕地率82.63%;项目新增粮食产能106313公斤。 2.3.2大理州漾濞县富恒乡白荞等3个村土地(补充耕地)项目:项目总面积86.8760公顷,建设规模49.7073公顷,估算总投资1281.60 万元。项目计划产生新增耕地30.2876公顷,新增耕地率 60.93%;项目新增粮食产能 227156.70 公斤。 2.3.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774.1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和第一年农作物种植、管护工作。 2.4.1设计部分包括工程所需的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编制,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4.2施工部分应包括项目的全部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作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2.4.3种植管护范围:以经批复的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及附件为准。对第一年农作物种植、管护全面负责。种植及管护费在种植及管护协议中约定。(相关种植管护费用按投标人须知其他补充对应条款执行)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6个月(以开工令下达时间为准),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县级投资(引入社会资本)。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4.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4.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4.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4.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4.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4.6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指的是签订合同的项目总投资(或中标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土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或土地工程施工项目或土地工程设计项目)。 4.7项目人员要求: 4.7.1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应至少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注册在单位参保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7.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注册在单位参保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7.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至少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注册在单位参保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8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 4.9投标人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 4.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8.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