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3/21-QT-012)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电力工程 2023-2024年(14个月)风电生产运营劳务辅助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福清风电场位于福清市沙埔镇,一期牛头尾风电场安装20台华创CCWE-1500/70.DF双馈风机,2011年3月全部建成投产,2021年已出质保。二期鲤鱼山风电场,安装24台歌美飒G87CS-2.0MW双馈风机,2015年12月份全面建成投产,2018年已出质保。 青洋风电场位于安溪县虎邱镇,分二期建设,一期青洋风电场安装22台远景EN-115/2.2双馈风机,2017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首批7台风机于2022年5月份出质保。二期安装9台远景EN-115/2.2双馈风机,2018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 泉惠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石化园区,建设规模为4.32万千瓦,主要包括12台3.6MW级风力发电机组、2条集电线路、1座110千伏升压变电站。泉惠风电场12台风机于2022年12月份出质保。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3/21-QT-01201 2023-2024年(14个月)风电生产运营劳务辅助服务 协助甲方完成福清风电场、青洋风电场、泉惠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采购劳务辅助人员暂定27人(如有增减按实际人数为准),服务期14个月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4年(14个月)风电生产运营劳务辅助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风电场的运行维护或风电场运维劳务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要求,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履行期限等);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益损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或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