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现场设备加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08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现场设备加工【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采购4台机加池、4台空气擦洗滤池、1台污泥浓缩池、6台水箱的内外部构件供货及现场拼接,安装辅材设备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现场设备加工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仅1个标段,本标段采购生产项目现场设备加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供货范围应包含单台产水量不低于320立方米/时的机械加速搅拌澄清池,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