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受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 的委托,对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 新能源整车环境试验室集成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1.1项目概况:新能源整车环境试验室进行集成,测试系统包括重舱含转鼓试验室、轻舱含转鼓试验室和轻舱不含转鼓试验室。
1.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2.1招标项目编号:0701-234208070082
2.2招标项目
2.3项目实施
交货期:须于2024年4月1日前完成设计、制造、交货,于2024年9月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说明:投标人应对项目项下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 投标人须为环境舱或底盘测功机制造商,且投标人须提供非投标人本厂生产的主要投标货物(特指环境舱、阳光模拟系统和底盘测功机,下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 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境内已交付的类似业绩至少1套(类似业绩是指:底盘测功机和环境舱系统相关业绩),最终用户须为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须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能够充分体现签约时间、供货内容、数量、规格型号、买卖双方、最终用户名称等内容。招标人具有到产品交付现场实际考察的权利。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原件的权利)。
- 须提供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的ISO9001系列或其他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须在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在境内的子公司或直接办事机构或其官方授权机构),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
- 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自拟),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
- 存在与投标货物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
- 被、重庆市、苏州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 投标人须于投标前在必联网( )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 ( )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两次,一年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三次(已在 公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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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