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日照电厂湿灰应急外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07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日照电厂湿灰应急外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 日照电厂湿灰应急外运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日照电厂湿灰应急外运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山东日照发电 2台350MW燃煤机组,发电装机容量700MW,年均产量10万吨左右。 日照电厂2台680MW燃煤机组,发电装机容量1360MW,湿灰年均产量18.5万吨左右。受煤种及机组负荷影响,产量会有波动。当正常干灰、湿灰销售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启动湿灰应急外运运输方式。根据要求将湿灰及时外运至距离厂区15Km处灰场,确保灰库料位正常,不发生机组降出力或停机事故。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根据地磅计量的实际运输量据实结算,车辆运输过程必须采取防止泄漏、防止扬尘的措施,不得发生泄漏及扬尘或地面污染现象。详见技术规范书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粉煤灰或灰渣或石膏或砂石料或煤炭等运输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