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09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技改工程智能热网项目智能供热机房、换热站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项目利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新区53个二级换热站以自动化设备改造升级,实现供热系统关键运行能耗数据的远程采集与监控调节;实现客服、收费、运营、能耗等系统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系统和“互联网+”的业务模式以满足“互联网+”大环境下的客户需求,进一步节能降耗,提升克拉玛依公司供热品牌价值。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QT-09701 智能供热机房、换热站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采购 1)完成与本项目改造范围相关的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及调试,包含设计变更及安全措施增加材料以及满足电厂要求的各类材料; 2)按照供货清单完成项目所需物资的供货、调试及验收工作。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供热机房、换热站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署页、合同范围页或采购订单、发票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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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