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港七星岭、镇龙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及绿化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28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港七星岭、镇龙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及绿化工程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贵港七星岭风电场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与覃塘区交界、东龙镇东南侧一带山脊区域,场址涉及港北区、覃塘区两个行政区域。场址北部区域主要分布有一条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脉,山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但局部区域海拔落差较大;场址南部区域主要分布有一条西北~东南走向的山脉。贵港镇龙山风电场位于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西侧、镇龙山一带山脊区域。本风场场址区域海拔较高,周边区域海报较低。属山地丘陵风电场,主要分布有两条东西走向的山脊,主要考虑利用猫山、壮帽山、鸡笼山一带山脊及山包区域,风机位一般布置在山顶地段,多位于全风化岩中。风机位及斜坡上的道路,因整平需要挖填方,填土粘聚力小,易造成水土流失,需做好护坡措施。
2.2 施工 如:施工期间与当地关系的协调,取土费及因施工造成的当地植被破坏的恢复。
2.4 工 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5年具有至少2项风电场道路边坡绿化或平台绿化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道路边坡绿化或平台绿化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