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2023年四季度脱硝液氨单价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197)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2023年四季度脱硝液氨单价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期限:2023年10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4本次招标预估2000吨。
备注:实际送货数量以不低于预估数量的70%结算,截止时间仅供参考。
特别说明:招标人尿素替代液氨项目已部分实施,若因政策调整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招标人不再使用液氨时,该合同即自行终止。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明细表如下
标段 | 技术参数 | 预估数量 |
本标段 | 1.无色液体,氨含量≥99.8%,残留物杂质≤0.2%; 2.满足技术规范书验收标准。 | 2000 |
2.5.1本项目为单价结算,标的物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随市场浮动,浮动值以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的变动率为依据。
结算合计=*当月实际供货数量
其中:1)浮动值=投标报价总表中‘出厂单价’*浮动率
2)浮动率与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的变动率有关。
变动率=/投标上月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100%
当|变动率|≤5%时,浮动率=0;|变动率|>5%时,浮动率=变动率。
2.5.2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电厂需求量为准。
2.6 交货
2.7交货期:按招标人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2个及以上的液氨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协议。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