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名称)的 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宁财购计【2023】011104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3-YZ-XMZB-0492
4、采购项目预算:206.2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行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完成时间以、省市要求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批
206.26万元
206.26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网址)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
4、开标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 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 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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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