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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3-08-04     浏览:8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全部工程施工图勘察(含挖方高边坡勘察)、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安全健康环境管控)、建筑、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工程达标创优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24+2个月,详见附件4《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

2.4 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镇泉家井、铅山县青溪服务中心境内,厂址西北侧约1.1km处为国道G237上分线和上铅联络铁路线,厂址东北侧距离上铅联络铁路茶亭站的距离约5.0km。

2.5 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以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原则上分A、B两个主体工程施工。①若单独投标,投标人除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外,在投标阶段还需提供2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推荐名单,并提供与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签订的合作意向书,项目实施阶段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在推荐名单内选择。②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应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3.3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2台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设计业绩;

(2)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168h移交生产交接书为准),至少具有2台国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EPC总承包且投产业绩。

(3)施工业绩:投标人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6台600MW及以上或不少于4台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本项目原则上分A、B两个主体工程施工。①若单独投标,投标人除满足“(1)设计业绩”和“(2)EPC总承包业绩”要求外,在投标阶段还需提供2家均满足“(3)施工业绩”要求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推荐名单,并提供与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签订的合作意向书,项目实施阶段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商在推荐名单内选择。②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1)设计业绩”和“(2)EPC总承包业绩”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均应满足“(3)施工业绩”要求。

3.4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有效期内,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若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本项目原则上分A、B两个主体工程施工,联合体成员为3家,只接受1家设计单位联合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承担。

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包括但不少于以下内容:

(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对投标项目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必须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管理。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 任一施工单位只能选择作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或单独投标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意向单位中的一种合作模式。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在相关官方网站查询;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未在电子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澄清补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5日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5日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

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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