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北海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广投北海能源基地内,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能广投北海能源基地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现有的北暮盐场北面及东北的陆域及海滩上,地块由规划五号路、九号路、三号路及东面规划码头围合范围内。规划总用地、用海面积598.44公顷 (约8977亩)。西距北海市中心约 45km,西北距滨海公路约3.3km,东北距广投北海电厂约4.5km,东南面紧邻铁山港航道。选址用地为铁山港工业区规划的港口物流、矿产资源开发用地。能源基地包含有1000吨级煤炭储运配送中心、2座10万吨码头及火力发电厂三个项目。
北海电厂一期工程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于2022年年底投产。二期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拟充分利用现有厂址条件,工程布置在电厂一期工程建成的西侧扩建端预留场地,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5年双投(暂定)。
2.1.2招标范围:一期工程生产物资代保管服务及扩建工程基建期代保管库区建设、所有甲供设备物资代保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服务期限:
(1)一期工程生产物资代保管服务期限:自2024年2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扩建工程基建期物资代保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扩建工程3号、4号两台机组双投后,将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投标人将库区附着物拆除并清理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投产后6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4项目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滨海大道160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火电机组基建期设备物资管理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燃煤火电机组基建期设备物资管理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3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