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项目绿色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光伏)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色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光伏)施工总承包招标-2023年8月环境公司蜂窝催化剂制造及处置再生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苏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区圣山路以北,甘泉路以南,木槿路以西的区域,利用再生催化剂生产厂房、蜂窝催化剂生产厂房屋顶,面积2×60m×180m,光伏窗面积196㎡,渔光互补占地面积45m×27m进行分布式光伏建设,旨在充分利用厂房闲置屋顶、墙面及闲置水面,完成新能源设施建设,提升厂区新能源用电比例,打造创新性绿色生产企业。
本工程安装光伏组件以0.4kV电压并入业主配电电网,本工程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项目规划为屋顶光伏1.4904MWp,渔光互补124.2KWp,光伏幕墙33.71KWp,储能215KW/430KWh,采用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安装容量以最终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本工程要求投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是绿色智慧综合能源系统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除外,由招标方提供;其他均由投标方采购)、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安装和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包含性能、水保、环保等工程专项验收)、消缺和技术服务、培训、移交生产、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性能质量保证,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与电网各项手续的办理等所有工作。
光伏电站范围内所有工作及供货,包括工艺、电气、给水排水、暖通、消防、环保等的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等均属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本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招标方指定设计院各专业(光资源、电气、结构、建筑、水工等)对屋顶光伏、渔光互补光伏和储能系统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相关图纸签字;投标方应充分熟悉消化吸收图纸,且作为专业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在保证性能和各类相关规范的同时,对设计图纸进行相应优化,并对优化成果负责。投标方负责对光伏幕墙系统(BIPV)进行施工图设计工,并将施工图提交给大唐环保科技研究院审核后方可开展施工。工作界面:
1、屋顶光伏的分界为:屋面彩钢板作业面;
2、光伏幕墙的分界为:主框架由发包方提供;
3、渔光互补的分界:池塘由发包方提供;
4、储能分界:发包方仅提供场地。除此以外其他均由投标人负责
2.6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5兆瓦
(每个业绩容量不低于1.5兆瓦)的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EPC),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程范围页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17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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