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石旦煤矿、利民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老石旦煤矿、利民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租赁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乌海能源机电动力部,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利民煤矿需11类共33台胶轮车。包括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车型:防爆电动5座人车6台、10座人车2台、19座人车8台;防爆电动5吨自卸材料车2台、非自卸材料车2台)、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车型:5T双向自卸车5台、5立方洒水车2台、4立方扫地车1台、4m3混凝土搅拌车2台)、轮胎式防爆装载机(车型:20型1台、30型2台)。
老石旦煤矿需8类共29台胶轮车。包括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车型:防爆电动5座人车4台、19座人车7台;防爆电动5吨自卸材料车6台、非自卸材料车2台、8吨自卸材料车5台)、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车型:5T双向自卸车2台、4立方洒水车1台)、轮胎式防爆装载机(车型: 30型2台)。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甲方所属子分公司矿井与乙方一年一签具体合同,根据甲乙双方上一年度合同履行情况和甲方及所属子分公司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胶轮车租赁或胶轮车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租赁车辆不少于15台(其中必须含人车和材料车),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