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及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及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乌海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距乌海市区直线距离 8km,距呼
和浩特、包头市直线距离分别为 441km、 283km。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 1200MW,工程等别
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 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 1 级建筑物设计,永久性次要建筑物
按 3 级建筑物设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及下水库
等部分组成。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200MW,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
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额定水头 411m,设计年发电量 15.59 亿 kW•h,年抽水用电
量 20.79 亿 kW•h,电站综合循环效率系数 0.75。电站建成后通过 1 回 500kV 线路接入金湖
500kV 变电站,并预留扩建 1 回出线建设条件。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供电范围为内蒙古电网,主要服务于内蒙古电网的西部区域。建成后在系
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及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立
(1)受托人应为建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自行配备必要的全新的试验仪器、设备,并负责试
验仪器、设备的基础施工、安装、调试、拆除,试验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受托人。现场配置
的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工作要求。
(2)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应设置独立的组织机构;明确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专业人员配备
合理,专业职能明确。试验人员素质与资格等级符合要求。
(3) 试验室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 CMA 计量认证。
(4)试验室必须建立开展土建试验相适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配置必要的现场交通车辆。
(6)建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并正常开展工作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 7)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立后,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盖章)及满足相应试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技
术人员配置情况及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主要检测仪器、设
备配备清单及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检定证书,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质量控
制措施等。
2)检测试验项目
( 1)对土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测等所有需作为永久性竣工档案资料的有关检测试验
项目(不含承包商的原始配合比试验、阶段性成果试验和施工工艺性试验等,如配合比设计、
碾压参数选择试验等)均由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承担。施工承包人自检数量按国家相关规程规
范、设计文件要求确定,监理人检测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自检数量的 10%,特殊情况可作
调整。具体试验项目见工程量清单。
( 2)在具体试验项目中,包含了委托人的抽检项目、监理人开展的抽检项目。
( 3)对于第三方土建试验室不具备条件的试验检测项目,可由第三方试验室承包人总部试
验室完成,如总部试验室仍不能承担该试验检测工作,可由第三方试验室承包人委托具有相
应检测资质检测机构等完成。
( 4)对于第三方土建试验室不具备条件的试验检测项目且清单中列明的检测试验项目按投
标报价结算;为了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评定的实际需要,清单中未列明的项目参照同期项目
检测费用结算。
3)受托人的工作范围
( 1)负责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工作,包括制定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相关管理制度、土建试
验检测实施方案及相应试验检测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提供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办理其资质
认证,人员配置及培训取证工作;
( 2)负责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所承担的质量检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试验
检测结果及分析报告,为委托人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控制提供支持和咨询服
务;
( 3)负责其对外委托的试验检测项目的管理和相应费用结算工作;
( 4)为委托人和监理人提供与土建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有关的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 5)为工程质量监督提供土建类试验检测服务和配合工作;
( 6)负责编写试验检测月报、季报和年报,负责编写工程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接受监理单
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向委托人和监理人报送相关检测报告和资料;
( 7)承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开展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砼预制件、金属加
工件)和工艺验证性等土建类检测试验工作;
( 8)负责提供检测试验仪器设备,以及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率定和拆除;
( 9)配合委托人完成试验检测工作相关数字化任务。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全部归档资料为止。
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实际试验检测项目及时间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
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条件:应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或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甲级资质(需涵盖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
( 2)业绩要求: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装机容量
1200MW 及以上的常规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土建工程试验检测
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
( 3)人员要求:
1)试验室主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年及以上的大型水电工程试验或检测的工作
经验,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或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试验
室负责人经历或本单位试验室主任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自 2023 年 1 月至 6 月的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年及以上的大型水电工程试验或检测的工作经
验,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或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于本工程试
验室技术负责人或本单位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
为其缴纳的自 2023 年 1 月至 6 月的社保证明。
(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范围内;
(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 2020 年-2022 年)财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不接受被检测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和土建工程承包人及其下属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 时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
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及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乌海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距乌海市区直线距离 8km,距呼
和浩特、包头市直线距离分别为 441km、 283km。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 1200MW,工程等别
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 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 1 级建筑物设计,永久性次要建筑物
按 3 级建筑物设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及下水库
等部分组成。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200MW,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
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额定水头 411m,设计年发电量 15.59 亿 kW•h,年抽水用电
量 20.79 亿 kW•h,电站综合循环效率系数 0.75。电站建成后通过 1 回 500kV 线路接入金湖
500kV 变电站,并预留扩建 1 回出线建设条件。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供电范围为内蒙古电网,主要服务于内蒙古电网的西部区域。建成后在系
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及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立
(1)受托人应为建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自行配备必要的全新的试验仪器、设备,并负责试
验仪器、设备的基础施工、安装、调试、拆除,试验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受托人。现场配置
的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工作要求。
(2)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应设置独立的组织机构;明确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专业人员配备
合理,专业职能明确。试验人员素质与资格等级符合要求。
(3) 试验室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 CMA 计量认证。
(4)试验室必须建立开展土建试验相适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配置必要的现场交通车辆。
(6)建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并正常开展工作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 7)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立后,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盖章)及满足相应试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包括: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技
术人员配置情况及技术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主要检测仪器、设
备配备清单及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检定证书,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质量控
制措施等。
2)检测试验项目
( 1)对土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测等所有需作为永久性竣工档案资料的有关检测试验
项目(不含承包商的原始配合比试验、阶段性成果试验和施工工艺性试验等,如配合比设计、
碾压参数选择试验等)均由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承担。施工承包人自检数量按国家相关规程规
范、设计文件要求确定,监理人检测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自检数量的 10%,特殊情况可作
调整。具体试验项目见工程量清单。
( 2)在具体试验项目中,包含了委托人的抽检项目、监理人开展的抽检项目。
( 3)对于第三方土建试验室不具备条件的试验检测项目,可由第三方试验室承包人总部试
验室完成,如总部试验室仍不能承担该试验检测工作,可由第三方试验室承包人委托具有相
应检测资质检测机构等完成。
( 4)对于第三方土建试验室不具备条件的试验检测项目且清单中列明的检测试验项目按投
标报价结算;为了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评定的实际需要,清单中未列明的项目参照同期项目
检测费用结算。
3)受托人的工作范围
( 1)负责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建设工作,包括制定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相关管理制度、土建试
验检测实施方案及相应试验检测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提供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办理其资质
认证,人员配置及培训取证工作;
( 2)负责第三方土建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所承担的质量检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试验
检测结果及分析报告,为委托人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控制提供支持和咨询服
务;
( 3)负责其对外委托的试验检测项目的管理和相应费用结算工作;
( 4)为委托人和监理人提供与土建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有关的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 5)为工程质量监督提供土建类试验检测服务和配合工作;
( 6)负责编写试验检测月报、季报和年报,负责编写工程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接受监理单
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向委托人和监理人报送相关检测报告和资料;
( 7)承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开展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砼预制件、金属加
工件)和工艺验证性等土建类检测试验工作;
( 8)负责提供检测试验仪器设备,以及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率定和拆除;
( 9)配合委托人完成试验检测工作相关数字化任务。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全部归档资料为止。
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实际试验检测项目及时间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
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条件:应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或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甲级资质(需涵盖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
( 2)业绩要求: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装机容量
1200MW 及以上的常规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土建工程试验检测
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
( 3)人员要求:
1)试验室主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年及以上的大型水电工程试验或检测的工作
经验,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或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试验
室负责人经历或本单位试验室主任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自 2023 年 1 月至 6 月的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年及以上的大型水电工程试验或检测的工作经
验,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或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于本工程试
验室技术负责人或本单位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
为其缴纳的自 2023 年 1 月至 6 月的社保证明。
(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范围内;
(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 2020 年-2022 年)财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不接受被检测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和土建工程承包人及其下属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 时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
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