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等;山西省太原市。
2.2招标范围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等;山西省太原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2月29日。 |
2.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8月31日。 |
3.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服务期限: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最终以建设单位书面开工指令为准。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1. | DNYZC-20 23-08-01 -003-01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 1批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前期项目资源锁定、前期手续办理、沟通协调、电站设计、设备采购、电站安装施工、电网接入手续及并网、竣工验收、购售电协议等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项目资源锁定,包含屋顶产权及每户荷载情况核查筛选、与住户签署租赁协议、为项目办理备案手续、电网接入手续、购售电协议签署等。 (2)进行项目勘测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业主单位审核(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并出具相关报告),负责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并代业主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施工图与竣工图等设计 文件编制。 (3)设备采购供货,包括组件(甲定乙购,通过国家电投集团电商平台采购,暂估价1.35元/W)、逆变器、支架、电缆、电力监控系统、接地极、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运输、到货、卸车、检验、保管、二次转运等(逆变器、电缆需选择国家电投集团相关专项验收、竣 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三同时”; (6)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包括但不限于:消缺、性能试验、质检、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及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7)接入方案: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70MWp,其中40MWp容量拟采用已有的0.4kV多点并网。单个并网点装机容量不大于400kW。其中110MWp,拟采用0.4kV多点接入新建0.4/10kV-400kVA柱上变,单个并网点参考装机容量不大于400kW。剩余20MWp容量拟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单个10kV并网点容量暂按不大于4MW。最终以供电公司现场勘测及接入批复为准。并网模式为:全额上网; (8)投标人负责项目环保、水保、消防、安全等前期报告及后期验收(如需); (9)投标人负责协调业主单位与住户租赁协议的签订;(10)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 (11)配合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12)并网验收后,协助发包人完成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的投保; (13)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本项目规划建设170MWp,最终以实际竣工容量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2月29日。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 | 3000 |
2. | DNYZC-20 23-08-01 -003-02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 1批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山西上电启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小店区200MWp、清徐上电启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清徐县100MWp、太原市尖草坪区上电启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尖草坪区100MWp)含前期项目资源锁定、前期手续办理、沟通协调、电站设计、设备采购、电站安装施工、电网接入手续及并网、竣工验收、购售电协议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项目资源锁定,包含屋顶产权及每户荷载情况核查筛选、与住户签署租赁协议、为项目办理备案手续、电网接入手续、购售电协议签署等。 (2)进行项目勘测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业主单位审核(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并出具相关报告),负责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并代业主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施工图与竣工图等设计文件编制。 (3)设备采购供货,包括组件(甲定乙购,通过国家电投集团电商平台采购,暂估价1.35元/W)、逆变器、支架、电缆、电力监控系统、接地极、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运输、到货、卸车、检验、保管、二次转运等(逆变器、电缆需选择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厂家进行采购,具体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短名单); (4)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房屋的加固与换瓦、屋面修补、防漏(如有)、建筑、安装、调试及并网验收;以及设备(编码)、安全、国家电投标识等各类标牌采购、安装,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5)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协调工作, 包括进村道路障碍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与村民、村、乡(镇)政府的协调,电网接入申请、批复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网验收(含电能质量、组件到货检、并网性能、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等保测评、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依据国家政策开展相关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 (6)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包括但不限于:消缺、性能试验、质检、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及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7)接入方案:本工程建设规模为400MWp,太原市清徐县100MWp,太原市尖草坪区100MWp,太原市小店区200MWp。其中太原市尖草坪区30MWp、太原市小店区30MWp,采用已有的0.4kV多点并网,单个并网点装机容量不大于400kW。其中太原市清徐县92MWp、太原市尖草坪区66MWp、太原市小店区90MWp,采用0.4V多点接入新建0.4/10kV-400kVA柱上变,单个并网点参考装机容量不大于400kW。其中太原市清徐县8MWp、太原市尖草坪区4MWp、太原市小店区80MWp,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单个10kV并网点容量按不大于4MW为一个接入单元配置,本期配置10kV接入点23个。对于户用部分,全部采取全额上网(项目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并网模式为:全额上网。(8)投标人负责项目环保、水保、消防、安全等前期报告及后期验收(如需); (9)投标人负责协调业主单位与住户租赁协议的签订;(10)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11)配合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12)并网验收后,协助发包人完成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的投保; (13)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本项目规划建设400MWp,最终以实际竣工容量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8月31日。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等 | 3000 |
3. | DNYZC-20 23-08-01 -003-03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1批 | 包括但不限于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 1、建设期内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以及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利用其专业化管理的经验和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面、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 2、监督完成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以及各阶段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公司完成工程结算、资料归档、质量保修等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服务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催交、 货物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技术交底、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缺陷处理、配合各项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参与各项验收工作、组织工程重大事项协调、配合工程结算审查等)。 3、负责对勘测设计方和各个承包商、 供应商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实现项目部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设备物资管理、工程四通一平、土建施工、 安装、调试、启动、完成消缺并移交业主方的全过程管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最终以建设单位书面开工指令为准。 | 山西省太原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50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出具本单位的公司社保证明文件;需提供从事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50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出具本单位的公司社保证明文件;需提供从事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17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清徐县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 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7月-2023年6月)须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在建或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总监要求:须具有人事部和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2018年7月-2023年6月)须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项目工程总监(副总监)经历(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合同复印件证明、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安全员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 (三)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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