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6年度葛洲坝电站机组2#气罐更换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其中:
(001)2023-2026年度葛洲坝电站机组2#气罐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3-2026年度葛洲坝电站机组2#气罐更换)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力容器(D)及以上;
3)具有上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但生产许可证注明设计外委的,须将设计分包给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格证书(以下满足其一即可)的外委设计单位;生产许可证注明设计许可单独取证的,投标人或外委设计单位(设计分包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格证书(以下满足其一即可):
①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的A级或C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第二(或Ⅱ)类/D2级及以上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③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压力容器制造项目实施业绩【须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双方签章页、签订时间、合同工期、合同总金额、项目实施内容等关键信息)及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 至 2023年8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1 项目概况
葛洲坝电站3F-21F机组2#气罐为在机组水轮机改造增容期间安装,安装时间为2014-2016年,气罐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目前首批6台机的2#气罐已超出使用年限。计划对超期的罐体进行更换。
2.2 招标范围
对葛洲坝电站3F-21F机组2#气罐进行更换改造(工作压力4.0MPa,容积10m³),使其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要求。含设备设计、制造、到货安装。
2.3 项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171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节点工期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本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10-68818478)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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