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
叙州区2023年度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
意向征询函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4日
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叙州区2023年度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
咨询服务名称: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
贷款编号:2000002540
招标编号:0703-2040CIC2Y542
合同编号:SCXZ-Z-23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获得一笔贷款用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的实施,并计划将其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服务合同下的支付。本次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农村转型和包容性、可持续性发展,财政部申请国际农发基金资金,在四川省实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叙州区是全省五个项目县(区)之一。利用国际农发基金在项目区尤其是贫困区开展“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符合我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是对我国扶贫开发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贯彻落实,是利用国际合作基金开展脱贫攻坚的具体体现,也是扶贫工作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现实需要。该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叙州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
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是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四川项目区的重要内容,旨在提升项目区茶及蚕桑产业发展质量,打造名优高山茶和优质蚕桑产业基地。
- 项目目标:
2.1服务目标
围绕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主要支持的茶叶产业和蚕桑产业,示范推广相关新技术,为提升项目区优势产业发扬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2.2规模目标
开展集中培训不低于3场次、开展现场指导不低于5次、发放相关新技术资料不低于2000份;示范新技术不低于3项。服务覆盖区域不低于面积120公顷。
2.3进度目标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服务任务及范围:
3.1需求评估
服务机构深入叙州项目区,对相关产业新技术需求做出调查分析与评估,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编制新技术示范推广需求报告。
3.2服务方案
服务机构应根据茶叶产业和蚕桑产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需求,编制新技术示范推广方案,服务机构应提供明确的实施地点、方式、内容,人员安排、保障措施等安排。
3.3服务实施
服务机构按照编制的新技术示范推广方案,结合相关产业、相关生产环节或季节对技术的需求,组织开展相关服务。
3.4效果评估
服务结束后,由服务机构对示范推广效果进行评估。服务机构应制定明晰的评估计划和操作方法。
四、项目实施机构及进度:
(1)项目执行机构
该项目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具体执行。
(2)项目执行进度
项目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叙州项目区2023年度新技术示范推广服务培训4次,现场示范推广6次。
五、咨询人资质要求
5.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熟悉农村合作社发展、农业科技培训、技术咨询及推广工作,有意愿为“三农”服务。
5.2能力经验
本项目涉及茶叶、蚕桑、蔬菜、生猪等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标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承担过相关领域的研究或培训项目,配备人员应确保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六、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现邀请有意向的咨询机构提供以上服务的《意向函》。请在《意向函》中提供以往承担的类似工作任务、积累的相关工作经验、拥有的人才资源等,并提供一份综合的机构简介,提供公司的管理能力(质量控制与保证、项目管理协调、方式和方法论)、技术能力(公司的专业化、公司经验、公司作为主要合作伙伴进行的类似项目的数量)、地理经验(公司在的经验、公司在四川地区的经验、常驻/四川办事处),且更能体现公司的综合实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任务大纲。
七、感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注意《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采购指南》(2019年12月)(以下称“指南”)中的政策和利益冲突条款。
八、咨询机构的选择将按照CQS(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程序进行。
九、发布媒体:本次投标邀请在通用招标网( /)和 ( /)以公告形式发布。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在通用招标网(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需要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联络中仪国际招标 获取,如不便至现场获取,可提供快递服务,费用及遗失风险自担。
开票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供应商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供应商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发票开具后本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填写的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确保意向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递交截止时间后再送到的意向函将不再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咨询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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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