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2×300MW发电机组,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31公里处。公司于2016年部署全厂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原有248个点位,采用海康威视8700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及集中存储,并在监控室部署监控大屏及视频解码器。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安装监控摄像机278台,安装网络传输设备、管理理服务器、监控电视、及时钟校时装置、视频存储服务器、视频监控管理软件。在公司各区域内显示并将所有视频信号传输至黄河公司调度中心。对人员违规行为及设备状态进行抓拍并发出报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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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施燃料区域及灰硫区域关键部位,第二阶段实施主厂房区域关键部位,共计新增监控摄像机278台,其中燃料区域153台、灰硫区域31台、主厂房区域94台。铺设光纤、网线、电源等传输线路,安装、调试网络传输设备、视频存储服务器、管理服务器、监控电视、及时钟校时装置,在公司各区域内显示并将所有视频信号传输至黄河公司调度中心。对人员违规行为及设备状态进行抓拍并发出报警提示。
1.2.3交货地点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1.3工期要求
序号 |
工期 |
工作内容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所有设备、材料全部到货。 |
2 |
65天内合同签订后65日内 |
完成安装及调试(30天内完成第一阶段安装及调试,35天完成第二阶段安装及调试) |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视频监控系统或安防系统的安装、维修企业。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大型市政工程或工矿场所或大型电站的视频监控系统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安装监控点位在100个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须显示合同金额或安装监控点位数量等内容)。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