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太安片区热源扩容改造土建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2 规 模:邯峰电厂供太安片区热源扩容改造项目计划在厂内现有供热首站西侧扩建一座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供热首站;
2.3 标段划分: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太安片区热源扩容改造土建施工;
2.4 施工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扩建供热首站的主体框架工程需在开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包括:厂内扩建供热首站(含热计量间)及配套设施的土建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地下管道移位、消防井移位、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缆沟道、照明通风、雨污水管道的安装、区域内室外地坪、道路,防雷接地以及建构筑物装饰装修;首站至电厂南围墙外高温供回水管的钢筋混凝土支架(含基础),管道铺设中的土方开挖及回填;热网补水泵设备基础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土建施工项目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页面,可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业主证明等能够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页面);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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