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贮灰场增容改造及安全治理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2.2 规 模: 1×300MW+1×330MW
2.3 标段划分: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贮灰场增容改造及安全治理工程(二期)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灰场整体改造内容进行整体施工,应满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安全、环保要求。对灰场进行整体实施,包含道路、灌溉、房屋修缮、标识标志等。
工程主要内容为:使用灰场的固体废弃物和电厂产生且无法综合利用的新增固体废弃物实施筑坝工程、进行整垛、刷坡约18000 m²;制作并铺设17万块回形砖;覆盖用土32000m3、封场顶部拦水埂用土1305 m3;完善及修缮灰场灌溉系统;新增约200m运灰混凝土道路;增加灰场道路照明40盏(材料甲供);对排水系统进行实施改造,以满足安全运行及环保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原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固废治理施工或固废治理总承包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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