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高级中学中心校区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LD2023EP-SZB027)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圳市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预算
本工程项目的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见采购项目需求标准。
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内容:深圳高级中学中心校区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
4.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3.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3.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3.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