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耒阳市仁义镇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仁义镇西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26.30°,东经112.67°,场址距离耒阳市直线距离约20km,G356、X029县道都在场区附近通过。场内有多条混凝土道路和砂石道路,交通十分便利。本项目地貌单元属于丘陵与丘陵间谷地,光伏用地地形多为平地和缓丘,坡度平缓且南坡可利用面积大,光伏阵列依地势铺设。周边无遮挡物,受日照时间长,地表附着荒草和小型灌木。
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建设容量为70MW;直流总容量为92.8473MWp,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方式,逆变器采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70MVA变压器,光伏区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110kV光伏升压站。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
(2)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3)建安工程施工;
(4)征租地及用地相关手续办理;
(5)项目前期、施工、并网、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6)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招标界限
2.3.1下列事项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1)可研评审、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灾、安全预评价、水保、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与批复;
2)勘测定界;
3)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由承包人负责缴纳);
4)组件监造及检测;
2.3.2组件、逆变器供货作为暂估价项目,采购方式为甲定乙供,由发包人集采名单中指定,实际执行按电能易购平台最新价格予以调整。
2.4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开始工作日期暂定2023年7月,2024年7月项目全容量投产;主要节点目标如下:
(1)升压站:开工后2个月内升压站场平工程、设备基础完工;4个月内升压站主体土建工程(含装修)完工;5个月内升压站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受电条件。
(2)光伏场: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30%并网;2024年3月3日前完成60%并网;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100%并网。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正式下达开始工作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设计允许专业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综合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10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机电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7月7日至7月14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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